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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个人重要性基础信息变更 单位灭失需职工本人提交变更申请

2022-10-09 16:18:22来源:实况网  

公积金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了怎么办呢?这时候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办理。那么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如何办理?大家保保险网将为您介绍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

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办理

1、变更办理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有误且账户在单位的。

2、变更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3、变更办理所需材料

个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

(4)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单位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具备申领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替);

(3)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说明,包括需要修改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办理修改人员是单位指派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发生错误原因等事项。

4、变更办理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单位灭失,重庆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单位已灭失的,其原职工不能办理个人重要性基础信息变更,只能办理个人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由职工本人提交变更申请;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一联,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灭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商责令关闭的文件、工商注销单位的证明、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上一级公司决议等);

2.单位灭失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不需再加盖单位公章,但需信息变更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承诺书》必须职工本人签字;

3.对个人账户已调出原单位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职工提出信息变更的,还需收取其调出时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工资表等)。

个人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包括:

①职工身份证件号码升位需变更(15位数字升位为18位数字)的;

②职工姓名中仅有一个字需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字属于谐音、形近、繁简体替换关系的;

③职工身份证件号码中仅有1个数字需要变更(不含身份证件号码升位)的。

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九龙坡、江北、渝北、南岸、沙坪坝办事处(主城区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及离职后个人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可就近到渝中、九龙坡、江北、渝北、南岸或沙坪坝办事处办理);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标签: 不能办理个人重要性基础信息变更 单位灭失需职工本人提交变更申请 重庆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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