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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暖用户供热可以退还相应采暖费吗?

2022-11-17 16:39:08来源:实况网  

供暖是人类最早发展起来的建筑环境控制技术。人类自从懂得用火以来,为抵御寒冷对生存的威胁,发明了火炕、火炉、火墙、火地等供暖方式,这是最早的供暖设备与系统,有的至今还在被应用。发展到今天,供暖设备与系统,在对人的舒适感和卫生、设备的美观和灵巧、系统和设备的自动控制、系统形式的多样化、能量的有效利用等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步。

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回答了自采暖用户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供热单位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

自用户报修之时起,多少小时之内,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自采暖用户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供热单位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住宅用户发现室内供热采暖设施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并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的相关费用。

供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暖用户供热的 是否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供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暖用户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向采暖用户支付与退费额等额的违约金。

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标签: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供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暖用户供热可以退还相应采暖费吗 北京供暖报修后多久可以不计入退费天数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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